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被逮捕,辞任近4年后被查,涉嫌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

  • 0人浏览   2025-05-21 10:13:00

正义网记者5月2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章更生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对章更生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章更生 资料图

辞任近4年后被查


公开资料显示,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5月,安徽东至人,曾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。2010年12月时,他已成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管理层成员,2013年4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,此后又同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等职,直至2020年12月。


2020年12月9日晚,建行发布公告,称因“年龄原因”,章更生已向建行董事会提出辞呈,辞去该行执行董事、副行长等一系列职务。


2024年11月8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章更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正义网记者注意到,此番被查距离他辞任已近4年。


大搞权钱交易

非法收受巨额财物


2025年4月23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章更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。


通报称,章更生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,搞迷信活动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,公款吃喝;无视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;靠贷吃贷,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授信、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


章更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章更生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

微信编辑:叶知秋

审核:十月

来源:检察日报正义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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