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,鼓励企业引进培育产业骨干人才,厦门市发改委牵头优化升级《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实施办法》(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。根据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,厦门于7月组织申报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。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,与原政策对比,本次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呈现出扩大政策覆盖面、优化人才认定条件、明确企业申报人数等特点。
根据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,申报企业所属领域从原来的制造业为主,进一步扩大到“4+4+6”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产业领域,涵盖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;进一步放宽申报人才来厦工作时间限制,将原来的只支持三年内新引进人才,扩大到来厦时间三年以上的存量人才,大大增加政策受益群体。
在人才认定条件方面,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改变原政策以年薪为门槛的单一认定方式,突出人才素质、业绩贡献、薪酬水平等三个维度,科学评价骨干人才。评选采用积分认定制,结合加分项综合评分,根据积分排名择优认定,更加合理有效地引才、聚才、留才。在企业申报人数方面,为确保人才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,优化政策资源配置,新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规定每年度企业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其在册员工数的3%(若在册员工数的3%不足5人时,则企业最高可申报5人),且不超过20人,新型显示、新型储能(含氢能)、新一代人工智能、化合物半导体、创新药械等五个重点培育发展的行业企业不限申报人数。
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符合要求的人才,请尽早申报。
来源:厦门日报